虐童案屡发呼唤加快立法严格执法
时间: 2012-12-03     来源:中国西南热线    

当前,需要国家加快立法,为儿童建造更加严密的法律保护网,同时更要加强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顾骏

  浙江温岭幼儿园教师虐童案激起公众强烈愤慨,当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将其刑事拘留,并以“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院批捕,但检察院对照法律和事实,以证据不足为由,不同意批捕,其真实原因是教师虐童的行为无法套用“寻衅滋事”的罪名,而现有的“虐待”罪名只适用于家庭内部的相应行为,教育机构人员并非儿童亲属,此罪名也无法适用于此案。在公众一片遗憾中,虐童教师被无罪释放,仅受到“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现有法律在保护儿童方面存在如此大的漏洞,公众和部分法律界人士纷纷要求在刑法中增加诸如“虐童罪”、“暴行罪”之类的罪名,至少必须对现有设计儿童保护的有关条文加以修订,才能有效保护这一最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如此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立法的缺失肯定不利于儿童保护,但只要有法可循,就能保护儿童了吗?当前在已有法律规定的领域中,儿童是否都得到了有效保护?恐怕难以如此乐观。

  生活中,父母为各种原因包括学习成绩不佳过度体罚子女而致重伤甚至死亡的有之,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带着未成年的子女外出乞讨,讨不到就掌打脚踢的有之,离异双方对子女都不管不顾的有之,外出打工将子女扔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使之最后流落街头的有之,其中不少已经够得上“虐待罪”或“遗弃罪”,但有多少得到了矫正和惩治?如果已有的立法无法如预期般发挥作用,新的立法又能起到多大作用?今天在儿童保护方面,真正的问题到底是立法不足,还是执法不严?

  除了针对身体的“硬性虐待”之外,还有一种“软性虐待”。11月16日,在武汉举办的“2012楚天汽车文化节”上,几名身穿比基尼的儿童车模,年龄约在四五岁,或单人出现,或和成人模特一起,在车前摆弄各种别扭的姿势,而周围尽是围观的成人。

  难道这些孩子的家长不知道现如今车展发展到什么地步?汽车生产商为了吸引眼球,大量使用近乎半裸的模特,而这一行业的一些从业者常为走红而不惜最大限度裸露,以制造轰动效应,如此“擦边球”盛行,车展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准***”场所,亟待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带着孩子上车展,小小年纪穿比基尼,忸怩作态,到底是为了培养孩子的自信,还是为了孩子那几百元出场费?这种情况又该套用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又该新制定什么法律?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规定为什么无法适用?

  社会、家庭和教育机构都存在保护儿童不力的现象,在借儿童谋求不当利益的做法层出不穷的背景下,确实需要国家加快立法,为儿童建造更加严密的法律保护网,同时更要加强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减少各种“擦边球”,确保儿童身心健康地成长。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国家对国民的基本人权日益重视,现在,未成年人这个“小公民”群体正殷殷期待着得到国家最全面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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